9月6日,三亚市发改委与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联合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规定,2021年9月1日前已经备案的项目,须将未网签房源重新进行价格备案,整体备案均价不得超过该项目近期网签价格。初次申报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,整体备案均价不得超过同地段、同品质、同类型项目近期网签价格。经核准价格备案的商品住房项目,原则上1年内不得上调备案价格。
三亚加强商品房售价备案管理,明确备案均价不得超过近期网签价格
9月6日,三亚市发改委与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联合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规定,2021年9月1日前已经备案的项目,须将未网签房源重新进行价格备案,整体备案均价不得超过该项目近期网签价格。初次申报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,整体备案均价不得超过同地段、同品质、同类型项目近期网签价格。经核准价格备案的商品住房项目,原则上1年内不得上调备案价格。
9月6日,三亚市发改委与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联合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规定,2021年9月1日前已经备案的项目,须将未网签房源重新进行价格备案,整体备案均价不得超过该项目近期网签价格。初次申报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,整体备案均价不得超过同地段、同品质、同类型项目近期网签价格。经核准价格备案的商品住房项目,原则上1年内不得上调备案价格。